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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破浪会有时——国家监委一周岁

中国方正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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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3号,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成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志。

  一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显示出多方面成效。下面为您盘点国家监委大事记,祝福监委、期盼未来。


2016


■ 6月27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强化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 9月2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实现对公权力的全面监督,必须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是事关全局的政治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机构,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宽打窄用,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权限和手段,通过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把监察权细化、具体化。


■ 10月11日、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在北京市、 山西省、 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凡是重大改革都要进行试点。要在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完成审议通过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等改革任务,这次就要在三个省市进行改革试点。会议审议《关于在北京市、 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会议原则通过改革试点方案,同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建议名单,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担任组长。


■ 10月15日和17日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在浙江、山西、北京召开座谈会,传达《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通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 11月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 山西省、 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方案》部署在3个省 (市) 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7年4月,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和转隶工作。


■ 11月13日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主持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研究部署开展改革试点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有关工作,确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会议提出,当前改革试点的任务是完成检察机关有关人员的 “转隶” 工作。


■ 11月17日至2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 山西、 浙江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调研

  王岐山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正是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 12月25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杨晓渡为监察部部长。


■ 12月28日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 山西省、 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情况,听取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17


■ 1月6 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


■ 1月18日、20日 山西省、 浙江省、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18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成立的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

  2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任泽民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20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 3月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

  王岐山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政治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调查权限,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留置是调查权的手段,要将其在国家监察法中确立,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


■ 6月23日至24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分组会议, 首次审议监察法草案


■ 10月23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方案》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10月31日 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草案对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产生、监察对象及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和措施、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等事项作出规定。


■ 11月4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 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草案)》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7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稿)


■ 11月8日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通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 11月11日 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有序做好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


■ 12月1日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主持会议并讲话。赵乐际指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既要着眼实现组建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的目标,又要立足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明确具体操作的程序、途径、办法。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实事求是,高质量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集中精力抓好两头。要牢牢抓住转隶这个关键,坚持转隶在前、挂牌在后,集中精力抓好转隶组建工作。要在全力以赴做好全国面上改革试点指导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好国家监委筹备组建工作方案。


■ 12月2日至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到宁夏、四川进行调研

  杨晓渡在调研中强调,试点地区要充分借鉴北京、山西、浙江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为制定国家监察法、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提供更加坚实的实践支撑和更加丰富的经验积累。


2018


■ 1月11日至13日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召开

  全会强调,要做好8项重点工作。第二项即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1月18日至19日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二中全会举行

  全会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2月11日 全国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全部产生

  随着2月11日上午青海省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产生,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已全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2月 13日,全国各市 (地、州、盟) 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这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过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启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 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新篇章。


■ 2月25日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揭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40个市地州盟、2849个县市区旗完成监委组建、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6.1万个、转隶干部4.5万人。


■ 2月25日 中央纪委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专题培训班开班式暨转隶干部见面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重要论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一个统一”、“两个全覆盖”、“三者相衔接”。


■ 3月1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了“监察委员会”一节。这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设立监察委员会。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并为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必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 3月1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 3月18日 杨晓渡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 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 3月2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 3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宣誓仪式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赵乐际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主持。


■ 3月28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 4月1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落马的“首虎”


■ 5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5月28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会议,并就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深化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 6月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

  《方案》要求,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坚持派驻全覆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并设立、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4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29家单位,对驻在部门新设或更名的,派驻机构名称作相应变更。


■ 7月11日 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许超凡是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被成功遣返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 8月23日 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也是我国首次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发布敦促其投案自首的公告,再次释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 8月24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 10月2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 10月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十号、第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刑事诉讼与监察的衔接机制,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 11月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并讲话

  赵乐际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努力实现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 11月30日 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中保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 12月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

  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未用派驻之名、但行派驻之实的重大创制之举,实质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纪检监察监督。


■ 12月1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


■ 12月17日 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


2019


■ 1月11日至13日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作工作报告

  全会将“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列入2019年主要任务。


■ 1月14日 中国丹麦双方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丹麦王国议会监察专员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首次同北欧国家监察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对深化中国同丹麦、北欧国家监察和反腐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 3月1日 《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本文部分内容节选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改革开放 40 年纪检监察工作纪事》。


  本书着重记载从1978年12月至2018年12月中旬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主要内容有:一是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二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察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察部)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讲话和指示;三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察部)制定出台的重要法规制度、查办的重大案件、开展的重要专项工作等,供党政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和有关理论工作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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